您的位置:首页 >互联网 >

【以案释法】“兼职广告”背后的“诈骗陷阱”

2022-03-22 11:00:49    来源:浙江法制报

扫一扫二维码,帮忙把兼职广告发到朋友圈,并群发微信好友,就能免费得到礼物。类似的推广大家并不陌生。值得警惕的是,这样看起来很常见的“推广”背后,很可能是诈骗陷阱。近日,经云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一个“地推”团伙。

2021年2月的一天,丽水郑女士的店里来了两名陌生女子推广“兼职广告”,她们让郑女士用手机微信扫二维码,并将扫码后跳出的“某企业招线上兼职,日赚300-800元”的文字、图片转发到朋友圈,同时转发给180个微信好友,郑女士照做后得到了一把雨伞。

此后,本身有兼职需求的郑女士点开了图片上的链接。在客服的引导下,郑女士下载了一个APP,客服将她拉进了一个理财群,群主经常以能兼职赚钱为由发网站链接。郑女士发现,这些网站都是赌博网站,其中有一个砸金蛋的游戏,不需要先充值,砸中后再充值相应金额就能提现。郑女士连续砸中几次均能提现,于是她又连续砸了几次,当砸中了21000元,等她再次充值准备提现时,却发现网站异常不能提现。意识到被骗后,郑女士报警。

上述“地推”团伙的主要嫌疑人郑某很快落网。据悉,2020年年底,无业的郑某曾在网上找工作,进入一个微信群后,成为了推广“兼职广告”的一员,每单郑某能获得20至40元报酬。

对业务逐渐熟悉之后,郑某将妻子、表姐、哥哥都发展成业务员,还在网上招了两个人加入,他的业务范围也从江西转战到了浙江丽水一带。被抓后,郑某的上家李某某和周某随之落网。

“我知道兼职广告的链接点进去是赌博平台,有时别人刚转发出去就有朋友回复说是诈骗。”郑某坦白。

2021年1月至3月,郑某等人累计向不少于36万个用户账号发送虚假兼职广告,致被害人柯某某、郑某某点开链接,分别被骗19000元、24300元,郑某等人共获利3.9万余元。

日前,云和县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,对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,缓刑1年至1年6个月不等刑罚,并处罚金3000元至1万元。

标签: 虚假兼职广告 赌博平台 信息网络罪 地推团伙

相关阅读